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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13年6月,其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房屋建筑工程教研室和1998年成立的建筑工程系。自1996年招生以来,已培养26届毕业生共计10783人,其中本科毕业生3153人。

学院开设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及智能建造6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团队为甘肃省省级教学团队,土木水利专业为甘肃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学科和校级优势学科。学院有校级重点学科、校级教学团队各2个,省级、校级一流课程10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7门。先后获省级和地厅级教学成果奖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教改项目30余项,主编、参编教材15部。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余人,教职工74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另有外聘教师12人。教师中有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30人,博士学位教师21人,硕士学位教师39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双师双能型”教师30人。学院师资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学历、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师资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教师中有甘肃省陇原青年人才创新团队、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多人,多位教师兼任中国建筑学会施工分会BIM应用专委委员、甘肃省土木建筑、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兰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人才等社会职务。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实践并取得较好成绩,为开展学科和专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实验中心总面积近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资产2000余万元,设备台套数1000余件。设有工程力学实验室、土木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室等9个专业实验室和土木工程施工实习室、土木工程信息模型实训室2个校内实训基地;同时拥有BIM技术创新工作室、工程力学创新工作室、结构设计创新工作室等5个创新基地。实验中心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为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是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着力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工作,与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建设公司、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弘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就学生校外实习与就业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邀请部分行业专家、优秀校友担任兼职教授和创新创业导师,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院内教师主持和参与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甘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承担横向课题10项,累计获得资助经费400余万元。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SCI、EI检索50余篇,ISTP收录10余篇。5项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学院重视学生专业技术应用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近年来,学院师生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100余项。在体育运动、文艺汇演等比赛中成绩斐然,逐步形成了专业基础扎实、学科优势明显、教学成效突出的办学特色。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就业去向落实率和升学率一直保持在全校前列。


土木工程专业(0810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结构基本原理、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钢结构设计、基础工程、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检测、施工和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从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研究、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工程造价专业(1201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技并修、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和工程管理学科领域内的工程识图、计量与计价、造价控制、造价信息化技术、招投标、施工、经济与管理、建设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工程制图与识图、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管理运筹学、 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基础、经济学原理、房屋建筑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工程 定额原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建设法规、工程财务、建筑工程计量与计 价、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识图与预算、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与 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BIM 技术及其应用、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经济评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方面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造价咨询工程师、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备热科学、力学、机械原理、电学与智能化控制、建筑环境学、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应用技术、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技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供热、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冷热源、供燃气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电工电子技术、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制冷技术、锅炉与锅炉房设备、供热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燃气储存与输配、建筑设备系统自动化、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要面向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技术领域及相关各企、事业单位的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暖通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0810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化学、力学、生物学、水质工程、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市政、水务、建筑、水处理、环境保护等领域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生物学、力学

核心课程:工程力学、水分析化学、水处理生物学、水力学、水工艺设备基础、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泵与水泵站、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质工程、给排水工程仪表与控制、水工程经济、水工程施工。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市政公司、水务集团、建筑业、水工业、环境保护等单位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职业发展标签市政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06T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力学、岩土工程、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领域从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交通土建制图、工程地质、测量学、道路工程材料、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水力学与桥涵水文、土质学与土力学、结构设计原理、道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桥梁基础工程、路桥施工组织与概预算。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地铁工程、机场工程等方向的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岗位。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智能建造专业(081008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装配式施工、BIM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管理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土木工程项目的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与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课程

土木工程制图、智能测绘、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BIM原理与信息化技术、工程结构设计(上、下)、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智能施工技术、Python程序设计、控制工程基础、机械原理、数据结构与算法分析。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智能建造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与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智能运维与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智能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