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13年6月,其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建筑工程教研室和1998年成立的建筑工程系,至今已有近30年的办学历史。经过几代土木人不懈的努力,学院已培养27届毕业生共计11306人,其中本科毕业生3676人,逐步成为西部地区特色鲜明的土木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开设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智能建造6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团队为甘肃省省级教学团队,土木水利学科为甘肃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学科和校级优势学科。学院有校级重点学科、校级教学团队各2个,省级、校级一流课程10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7门。先后获省级和地厅级教学成果奖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教改项目30余项,主编、参编教材15部。

学院现有学生2221人,教职工101人,另有特聘教授3人,企业兼职教师12人。教师中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正高职称7人,副高职称29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硕士学位教师35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5人。入选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飞天学者”青年学者1人;省委组织部青年学者创新团队2支,青年学者1人;甘肃省土木建筑、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认证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各1人。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效显著,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学院实验中心总面积近4000余平方米,仪器设备总资产4000余万元,设备台套数2000余件。设有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材料检测、流体力学、智能建造等10个实验室和土木工程建模实训室、土木工程施工实习室2个校内实训基地,同时建有智能建造与数字孪生创新工作室、智慧生态建筑协同创新基地等6个大学生创新基地。实验中心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为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2022年获批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依托甘肃省绿色与智能建造行业技术中心,在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尤其在特殊土处理、边坡与深基坑支护技术等研究方向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学院师生主持和参与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甘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承担横向课题10项,累计获得资助经费400余万元。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50余篇,ISTP收录10余篇。5项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学院着力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工作,与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建设公司、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弘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就学生校外实习与就业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邀请部分行业专家、优秀校友担任兼职教授和创新创业导师,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院重视学生专业技术应用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近年来,学院师生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BIM毕业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300余项。在体育运动、文艺汇演等比赛中成绩斐然,逐步形成了专业基础扎实、学科优势明显、教学成效突出的办学特色。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就业去向落实率和升学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多年来,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围绕主责主业,在“实”和“细”上下功夫,尽职担当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实干践行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先后获批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标杆院系”等荣誉称号。
面向土木工程未来发展,学院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兰州、面向甘肃、辐射西部及全国,着力培养“素质高、基础实、能力强、重应用、善创新”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努力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专业(0810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理论力学、材料力
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结构基本原理、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检测、施工和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从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研究、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工程造价专业(120105)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甘肃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土木工程学科和工程管理学科领域内的工程识图、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建设法规、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经济评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工程制图与识图、房屋建筑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工程定额原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建设法规、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电气工程识图与预算、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经济评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方面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造价咨询工程师、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建筑环境营造、控制及其过程中能源有效利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建筑环境、建筑节能、区域能源领域从事设计、施工、运维、生产、咨询、研发等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热学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流体力学、流体输配管网、工程热力学、传热传质学、建筑环境学、建筑冷热源工程、供热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设备系统自动化、建筑设备施工技术。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要面向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技术领域及相关各企、事业单位的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暖通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0810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化学、力学、生物学、水质工程、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水的社会循环领域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立足地方,服务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生物学、力学
核心课程:工程力学、水分析化学、水处理生物学、水力学、水工艺设备基础、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泵与水泵站、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质工程(I-II)、给排水工程仪表与控制、水工程施工、水工程经济。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市政公司、水务集团、建筑业、水工业、环境保护等单位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职业发展标签:市政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06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甘肃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掌握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的相关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经过工程师基本训练,能在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领域从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和良好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交通土建制图、工程地质、工程测量、道路工程材料、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结构设计原理、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基础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等。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地铁工程、机场工程等方向的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岗位。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智能建造专业(081008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计算机技术、工程管理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土木工程项目的智能设计、智能测量技术、智能施工和智能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土木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智能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材料B、工程力学A、结构力学B、土力学与基础工程、BIM原理与信息化技术、工程结构设计(Ⅰ、Ⅱ)、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智能施工技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程序设计(Python)、机械基础A、控制工程基础、传感器与物联网技术。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智能建造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与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智能运维与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智能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