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始建于2007年,现有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学院现有教师3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0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4.11%,讲师16人,讲师比例为47.06%;博士、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32人,占教师总数的94.12%,硕研见习2人、未评级1人。我院“双师双能型”教师26人,占教师总数的76.47%。男教师15人,占总人数的44.11%,女教师19人,占总人数的55.88%。学院教师年龄在20—29岁的共计4人,占总人数的11.76%,30—39岁的教师共计15人,占总人数44.11%,40岁以上的教师15人,占总人数的44.11%。我院车辆工程专业教师共计11人,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教师共计5人、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教师5人。学院鼓励教师进行学历深造,进修访学,先后有6名教师进行博士学位攻读,进修培训160人次,国内访学10人,学历深造6人,国外研修4人,有9名教师到企业、工厂锻炼,或担任高级访问工程师,或参与实际工程项目。目前我院博士1人,在读博士4人。

汽车工程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是车辆类(汽车方向)专业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主要实验、实习基地。经过十多年的建设,目前中心已建成7个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包括汽车结构与原理实验室、汽车电子实验室、汽车性能分析实验室、汽车安全与新能源技术实验室4个实验室,汽车综合实习基地、汽车驾驶实习基地2个实习场所,汽车数字化设计实训基地1个实训场所,总占地面积3628平米,实验室设备(单价≥1000元)总价值达到一千余万元,数量达到900余台(套)。中心于2016年成功申报成为甘肃省内唯一的汽车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些年来,中心培养输出了汽车类专业人才两千余名,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SCI、EI收录近30篇。主持或参与省级、厅局级、校级科研项目共计130余项;完成企业横向科研项目10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95项,软件著作版权20项。主持甘肃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8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32项。获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校级一流课程1门,校级重点课程3门,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甘肃省汽车工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1个。获省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5项,获兰州市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获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甘肃省第四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奖1项。出版教材与专著18部,完成《汽车构造》、《汽车发动机电控技术》两门甘肃省省级精品课程。获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电驱动行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认定。

汽车工程学院秉承“开物成务、启智求真”的校训,坚持务实创新、教研皆本、知行结合,践行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培养工作作风务实、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汽车工程学院将以车辆工程学科建设为中心,以现代控制技术为先导,以现代设计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支撑,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多学科配套、交叉发展格局。
车辆工程专业(080207)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汽车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控制、试验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机电相关行业从事设计制造、试验开发、性能检测、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
必修课程:机械制图、程序设计(C)、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材料及成型技术基础、互换性与技术测量、机械设计基础、汽车结构与原理、控制工程基础、汽车电器与电控技术、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理论、汽车设计、汽车试验学等。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机电相关行业从事设计制造、试验开发、性能检测、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
职业发展标签:汽车总布置工程师、汽车车身工程师、汽车底盘工程师、汽车电器工程师、汽车CAE工程师、汽车新能源三电工程师、车联网工程师。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080208)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汽车技术、汽车营销、汽车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汽车后市场的技术服务、汽车营销服务、汽车保险服务等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
核心课程: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与气压传动、电工电子技术、汽车构造、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汽车电器与电控技术、汽车理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汽车营销与策划、汽车保险与理赔等。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汽车后市场的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汽车营销策划、汽车事故鉴定和保险理赔工作,汽车运输行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汽车制造企业和机电制造企业的产品设计与生产管理工作,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等。
职业发展标签:汽车测试工程师、汽车诊断工程师、汽车维修工程师、汽车销售工程师、汽车评估师、汽车估损师。
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080216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新能源汽车工程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从事整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控制以及试验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
必修课程:机械制图、程序设计(C)、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互换性与技术测量、机械设计基础、自动控制原理、新能源汽车构造、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与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电器与电子技术、汽车理论、新能源汽车试验学、新能源汽车设计等。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内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可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及关键系统(电驱动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电子控制系统等)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系统控制以及试验检测等工作,还可以从事新能源汽车的运营、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职业发展标签:新能源汽车电控工程师、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工程师、新能源汽车CAE/CFD工程师、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工程师、新能源汽车设计工程师、新能源汽车试制/试验工程师、新能源汽车研发/管理工程师、新能源汽车质量管理工程师。